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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防办关于“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事项情况说明
来源: 南昌市人防办  发布日期: 2019-02-20   访问量: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营商环境,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府发(2018)40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本级第三批“一次不跑”和第二批“只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8)42号)要求,现就全市人防系统推进“证照分离”、“只跑一次”改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改革内容

(一)“证照分离”改革共有2个行政许可事项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审批和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审批。改革方式为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审批和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审批,在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的同时,要实现“只跑一次”的目标。

二、实施办法

由南昌市审批局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见附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实现“证照分离”和“只跑一次”的目标。

三、改革举措

(一)高度重视政务服务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大力推进“证照分离”、“只跑一次”改革,不断丰富完善便民举措,简化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实现快速准入和快捷便民。

(二)人防主管部门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在作出许可或核准备案后两个月内,对申请企业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许可决定或备案,并予以从重处罚,两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申请许可或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可能存在的风险,有效预防因核查结果达不到要求所引起的违约和纠纷。

以上内容向社会公开。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