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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基本防护知识(七)
来源: 市人防办  发布日期: 2023-08-22   访问量:

核防护

核事故定义:核电站等核设施,由于技术和责任等原因,造成放射性物质泄漏,致使人员受到超过规定限值照射的事件,称为核泄漏事故。

1、核事故发生时,不惊慌,不盲动,采取有组织的应急防护措施。

2、禁止人员、车辆进入危险区,防止放射性物质更大范围内扩散。

3、人员应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区,来不及撤离人员不要外出,要关闭门窗,堵塞通气孔,停止一切户外活动,视情形开窗通风。

4、外出要配戴口罩、风镜、帽子、面纱巾等。扎好“三口”(领口、袖口、裤脚口),减少暴露部位,免受污染。

5、及时对污染部位用水和肥皂清洗,减少放射性物质对人体的照射伤害。

6、及时服用碘片,防止放射性碘在人体甲状腺汇集。

7、做好对食品和饮水的管理。在受污染前,应及时把放在室外的食品收藏到室内,水井口要用塑料布等包扎后加盖。

8、对可能污染的食品和饮用水,须经卫生监测部门测试,确定合格后,方可食(饮)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