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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人防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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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人防行政执法

案卷评查的通知

 

各县区人防办、各开发区规建局:

根据《南昌市行政执行法案卷评查办法》(洪府发[2010]23号)的规定和市法制办《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洪府法字[2017]1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16年全市人防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全市人防系统具有行政审批的职能部门(包括法律、法规委托授权的组织),201611日至1231日期间办结的按照一般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强制案卷和重大行政决策案卷。

二、评查方法

本次人防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采取各人防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自查,市人防办评查小组综合抽查评定的方式进行。

三、评查步骤

(一)自查阶段(2017315日前):各人防行政审批部门组织人员对照《江西省重大行政决策案卷标准(试行)》、《江西省行政强制案卷评查标准》、《南昌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南昌市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南昌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文件材料立档规定》,对2016年办理的全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强制案卷和重大行政决策案卷进行自查,并于320日前将案卷目录和自评小结连同电子文本报市人防办法规宣传处。

(二)抽查评比阶段(2017321日至330日):市人防办将从报送的案卷目录中抽查人防行政处罚案卷1宗、人防行政许可案卷2宗,行政强制案卷和重大行政决策案卷由各单位各选送1宗参加集中评查。

(三)通报结果阶段(201741日至49日):市人防办向各单位通报反馈评查意见及通报评查评查结果。行政审批服务处于410日前将市本级评查通报及案卷目录连同电子文本报市政府法制办(径送执法监督处)。

四、工作要求

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是规范人防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各人防行政审批职能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严格按照评查标准逐条逐项对照评查,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改正的,要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全面提升办单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案卷评查结果将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务必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实。

 

联系人:蔡汝宁 电话:88533179 13970853030

       电话:83987559 13807919708

邮箱:13970853030@139.com

 

 

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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