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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市民关于动火作业安全的一封信
来源: 南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3-12-11   访问量:

广大市民朋友、各生产经营单位:

近期全国一些地方因动火作业引发的火灾呈多发趋势,引发多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一些火灾甚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因电气焊作业引发的火灾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现就加强和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动火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

谨记动火作业安全措施,严格遵守以下操作规程,从源头做好防范,确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人员分工职责明确,加强对进场施工操作人员的审查,在安全措施上严格把好关;

营业场所严禁焊接作业,正在营业、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油漆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经国家正式培训考试合格的动火操作人员,并且焊割的作业项目要与其取得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中具备的资格证相符;作业前清理可燃物,作业前应把周围的可燃物移至安全地点,如无法移动可用不燃材料盖封;作业时配备灭火器材,进行现场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应设置动火监护人;作业结束彻底消除火种,施工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消除火种,彻底清理工作现场,并进行一段时间的监护,没有问题再离开现场,做到不留死角。

二、违规动火作业的危害

在安全管理中凡是动用明火或者可能产生火种的检修作业都属于动火作业,作业现场熔融的金属火花会到处飞溅操作不慎极易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2023年4月18日,北京长峰医院住院部东楼发生火灾,造成29人死亡。初步调查,事故系医院住院部内部改造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现场可燃涂料的挥发物所致。

2022年6月9日,浙江杭州冰雪大世界工地内工人违章电焊切割作业时,熔渣引燃管道保温材料残片和装饰装修材料,事故造成4人死亡、2名消防员牺牲、19人受伤。

三、深刻认识违规动火作业的法律责任

1、相关法律条款

深刻认识违规动火作业的法律责任,有任何违反明火作业规定进行作业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条款接受警告、罚款、拘留等相应行政处罚和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危险作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等有关条款追究刑事责任。

2、违规动火作业事故追责案例

(1)从业人员无证焊割

2023年2月14日,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昆明国贸老馆3-1场馆在组织拆除旧物时,因焊渣掉落引发火灾。经调查,现场焊接人员王某未取得焊工操作资质,操作过程中作业区域内未采取相应防火措施。工程承包商陈某、氧焊操作人员王某被行政拘留10日。

(2)企业违规雇佣从业人员

2021年12月14日 ,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费森尤斯卡比(南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一期综合厂房发生较大火灾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费森公司委托恒业公司承担费森公司一期综合厂房东侧锅炉房设备改造施工,恒业公司聘用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进行焊接作业引发火灾。经事故调查认定,恒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张某某,恒业公司雇佣电焊工、现场动火作业具体实施者粱某某,恒业公司雇佣人员、现场动火作业具体看护者李某某,均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费森公司EHS部经理黄某某,费森公司维修部经理邝某某,费森公司维修部外围区域经理易某某,均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部门未履行动火作业监管职责

2017年2月25日,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唱天下会所改建装修施工人员使用气割枪在施工现场违法进行金属切割作业,切割产生的高温金属熔渣溅落在工作平台下方,引燃废弃沙发造成一起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死亡、13人受伤。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沙井街办城管执法中队队员薛某某,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审批服务处处长邬某某、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保护与博物馆处副处长唐某某,分别给予给予行政撤职、行政记过处分;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公安消防大队防火参谋陶某、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公安消防大队防火参谋蔡某,对事故的发生负直接监管责任,均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党委副书记涂某某,对事故发生负一定监管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南昌市建设稽查执法办公室党支部委员、主任熊某某、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池某某,对事故发生负直接监管责任,分别给予记过、行政警告处分;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沙井街办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周某、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沙井街办党工委副书记、主任熊某,分别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和行政警告处分。

3、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违规动火作业行为

(1)未持有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动火作业;

(2)未办理动火作业内部审签手续(委外动火作业未签订安全协议),没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监护人(监火人)不到位的;

(3)盛装过可燃气体、油类等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管道,未经彻底置换清洗,排除危险性前就作业的;

(4)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时作业的;

(5)在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6)焊割部位附近易燃易爆物品,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7)可燃材料做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以及附近有其他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8)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

四、积极对违规动火作业行为进行举报

鼓励社会各界群众对违规动火作业行为进行举报,形成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举报一经核查属实,每条奖励50元;举报内容经核查属一般事故隐患的,每条奖励100元至500元;举报内容属重大事故隐患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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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