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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3.1国际民防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2-26   访问量:

各县区人防办、办属各单位:

3月1日是国际民防组织确定的“国际民防日”。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人防(民防)的地位、作用、重要性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民防、关注民防、重视民防的良好氛围,推动人防(民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办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国际民防日”系列宣传活动,为使本次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

做好防空防灾工作不仅是政府的责任,同时也是社会各级组织、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的责任,只有全社会广泛动员,共同参与,才能为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提供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良好环境。本次活动旨在引导广大群众关注人防、了解人防,增强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灾避险防护意识,掌握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知识及防空防灾基本知识和技能。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开展“3·1国际民防日”宣传活动的认识,加强领导、立足人防实际,按照从简务实的要求组织宣传活动,营造有利于人防工作开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导向,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主要活动内容

(一)各县区人防办、办属各单位要结合人防工作特点及人防知识等,制作宣传展板放置在所在单位进行宣传。全市人防系统要在办公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县区要在居民集中区设置一块以上民防公益宣传广告牌,并充分利用现有人防宣传橱窗这块阵地,及时更新宣传内容,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二)各县区人防办于3月1日在所属县、城区集中组织一次较大规模的人防知识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平面广告、互联网及手机等多种媒体渠道,营造宣传活动的浓厚氛围。也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其他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三)各县区要在社区组织开展防灾演练或防灾减灾知识讲座活动,进一步增强居民的忧患意识、减灾意识,掌握必要的避险、自救互救等逃生技能,达到“一日训练、终身受益,一人训练、全家受益”的效果。

(四)利用多媒体警报进行宣传。各单位要利用已建成的多媒体警报器大屏播放各类图文资料和视频短片向市民进行宣传,展示人防形象。

三、几点要求

(一)成立组织机构。各单位要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安排经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人防办成立全市“3.1国际民防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李克荣主任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办属单位、机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宣传处,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安排和协调工作。各县区人防办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全市“3.1国际民防日”宣传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人防办要及时主动地向当地政府领导请示汇报,积极搞好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做到各项工作提高安排,认识部署,务求实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手段,努力达到理想的宣传效果和目的。

(三)认真进行总结。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区人防办、开发区、办属各单位将本次宣传活动情况的有关图片、领导讲话稿、音像资料、宣传橱窗样稿、书面总结材料等于3月8日前上报市人防办法规宣传处。

联系人:蔡汝宁、龚婕,电话:88533179、88533182。

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2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