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根据《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21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四项非税收入项目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一、缴费途径
1.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凭载有应缴费金额的项目审批(许可)资料申报缴费。
2.通过江西省电子税务局(http://etax.jiangxi.chinatax.gov.cn/etax)申报缴费(电子税务局的申报缴费流程详见附件1)。
3.通过建设项目审批的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办理申报缴费。
二、缴费金额
按建设项目审批(许可)机关核定的金额申报缴纳。
详情可电话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